國瑞視角
|
深度:2019年度企業所得稅新政策應用與匯繳填報分析(二)就業是民生之本,也是安國之策。從2018年7月末中央政治局會議首次將“穩就業”置于“六穩”目標之首,到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首次將就業優先政策置于宏觀政策層面,旨在強化各方面重視就業、支持就業的導向。為切實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就業優先政策,培育經濟發展新動力,激發市場主體新活力,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等部門繼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為小型微利企業等積極安置就業的市場主體減輕稅負。 一、小型微利企業安置就業人數上限提高至300人 小微企業貢獻了全國80%的就業。從很大程度上講,穩住了小微企業就穩住了就業。2019年之前,國家規定可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業的從業人數的上限按兩類劃分,工業為100人、其他行業為80人。2019年1月,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 號),明確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將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標準上限分別從30萬元、100人(或80人)、3000萬元(或1000萬元)提高至300萬元、300人、5000萬元;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為確保上述政策有效落實,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實施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號),就具體執行口徑進行了明確。 企業在享受小型微利企業優惠政策時需關注三點:一是資產總額、從業人數均按照季度平均值計算,其中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二是應納稅額計算引入超額累進計算方法,應納稅所得額介于100萬元至300萬元的企業需要分段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大于300萬元的企業不得享受小型微利企業優惠政策。三是無論實行查賬征收還是核定征收的企業,只要符合條件,均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 查賬征收小型微利企業納稅人填報還需注意三點:一是《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基礎信息表(A000000)》中的“基本經營情況”為小型微利企業必填項目;“有關涉稅事項情況”為選填項目,存在或者發生相關事項時小型微利企業必須填報;“主要股東及分紅情況”為小型微利企業免填項目。二是小型微利企業在年度申報時,免于填報收入、成本支出和期間費用明細表。三是稅務機關的申報系統可根據納稅人填報的信息自動判斷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優惠政策條件,并自動在A107040表生成相應的減免稅額。 二、支持重點群體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力度加大 (一)企業招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減免稅定額標準提高50% 為優化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的就業環境, 擴展其就業空間, 財政部、稅務總局、退役軍人部在延續《關于繼續實施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46號)基本規定的基礎上,修訂發布《關于進一步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1號),將招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享受優惠主體,從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擴展到“所有企業”,明確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企業招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當月起,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6000元(財稅〔2017〕46號的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50%。 企業在享受該項優惠政策時需把握三點:一是自主就業退役士兵是指依照《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國務院 中央軍委令第608號)的規定退出現役并按自主就業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二是在減免稅總額內先扣減其他稅費,在年度終了后還有余額的,匯算清繳時再扣減企業所得稅,當年扣減不完的,不再結轉以后年度扣減;三是企業自行判斷其是否符合相關條件,符合條件的申報享受稅收優惠,相關資料留存備查。 相關納稅人填報《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A107040)》第31行,即可享受扣減企業所得稅優惠。 (二)企業招用建檔立卡貧困人員和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減免稅定額標準提高50% 為加大就業扶貧的稅收政策支持力度,財政部、稅務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務院扶貧辦在延續《關于繼續實施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49號)基本規定的基礎上,修訂發布《關于進一步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2號),明確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企業招用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且持《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的人員,與其簽訂1 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當月起,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6000 元(財稅〔2017〕49 號的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30%。 為確保上述政策有效落實,稅務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務院扶貧辦、教育部聯合發布《關于實施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具體操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10號),對相關管理事項進行了明確:一是對于招用重點群體就業的納稅人,須向縣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取得《企業吸納重點群體就業認定證明》;二是在減免稅總額內先扣減其他稅費,在年度終了后還有余額的,匯算清繳時再扣減企業所得稅,當年扣減不完的,不再結轉以后年度扣減;三是企業自行申報享受稅收優惠,相關資料留存備查。 為便利納稅人填報,《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A107040)》相應地將第30.1行原“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修改為“企業招用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就業扣減企業所得稅”,同時將第30.2行原“高校畢業生就業”修改為“企業招用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就業扣減企業所得稅”。 (三)社區家庭服務業企業取得的收入減計10% 當下,隨著中國加速進入老齡化社會及全面二孩政策的實施,養老和托幼已不僅僅是一家一戶的私事,而是政府與社會必須面對的公共問題。依托社區加快發展養老、托幼、家政等服務業,既有利于改善民生、應對人口老齡化、支撐實施全面二孩政策,又有助于增加就業、擴大消費、推動社會合理分工和經濟轉型升級。 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大力發展養老特別是社區養老服務業”“支持社會力量興辦托育服務機構”等目標任務。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務部、衛生健康委聯合發布《關于養老、托育、家政等社區家庭服務業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19年第76號),明確自2019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為社區提供養老、托育、家政等服務的機構,提供社區養老、托育、家政服務取得的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按90% 計入收入總額。 相關納稅人需要注意以下事項:一是社區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圍內的人們所組成的社會生活共同體,包括城市社區和農村社區。二是為社區提供養老服務的機構,是指在社區依托固定場所設施,采取全托、日托、上門等方式,為社區居民提供養老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社區養老服務是指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復護理、助餐助行、緊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務。三是為社區提供托育服務的機構,是指在社區依托固定場所設施,采取全日托、半日托、計時托、臨時托等方式,為社區居民提供托育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社區托育服務是指為3周歲(含)以下嬰幼兒提供的照料、看護、膳食、保育等服務。四是為社區提供家政服務的機構,是指以家庭為服務對象,為社區居民提供家政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社區家政服務是指進入家庭成員住所或醫療機構為孕產婦、嬰幼兒、老人、病人、殘疾人提供的照護服務,以及進入家庭成員住所提供的保潔、烹飪等服務。五是企業享受的是減計收入優惠,即提供社區養老、托育、家政服務取得的收入中的10%可以不計入收入總額。 納稅人符合條件的,通過填報修訂后的《免稅、減計收入及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0)》第24.1行“1.取得的社區家庭服務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計收入”,享受該項優惠政策。 本文共分
1
頁
|